不锈钢钢管的设备监造(第三方工厂检验/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不锈钢钢管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不锈钢钢管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 工厂检验
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2.4 第三方工厂不锈钢钢管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 设备监造
3.1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
3.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 R点、W点、H点。
R 点: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即现场见证。
H 点:停工待检。投标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停工等待招标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检验或试验后投标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
招标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投标方参加现场见证。如果招标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W点自动转为R点,但H点没有招标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投标方不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将与招标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如果更改时间后,招标方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自动转为R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投标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投标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3.3 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具体监造内容、监造方式由投标方填写,招标方确定。招标方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例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将W点调整为H点,投标方将无条件接受。
监造项目及方式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监造 方式 |
备注 | ||
H |
W |
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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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
3.4 对投标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投标方(不锈钢管厂家)为招标方提供以下方便:
(1)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投标方、招标方监造代表、招标方三方协商确定;
(2)招标方监造代表和招标方代表有权通过投标方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招标方认为有必要复印,投标方应提供方便。
(3)招标方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不锈钢管标准要求时,招标方有权提出意见,投标方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招标方是否要求和知道,投标方均应主动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招标方不知道的情况下投标方不得擅自处理。
不锈钢无缝钢管生产厂家:浙江益鸿不锈钢管道装备有限公司,专注高品质不锈钢管制造。发表于:2014-04-13 18: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