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缝不锈钢管外贸出口包装和唛头
第一章 定 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术语具有下述特定含义:
1.5 “现场”:指纳米比亚HUSAB铀矿预制罐施工现场,位于纳米比亚 Naukluft国家公园,Swakopmund东60公里,距离Arandis 20公里。
1.6 “交货地点”:购买方批准的中国国内主要港口码头仓库。合同签署后,具体交货地点由供应方从天津港、上海港、广州港中选择,并报经购买方批准同意。
1.7 “文件”:指供应方按合同要求提供的与货物相关的图纸、手册、包装、仓储规范等一切与所供货物正常投入运行相关所需的资料。相关文件的递交方式为通过DHL邮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大亚湾核电基地。
第二章 不锈钢管包装和唛头
5.1 供应方应将大口径不锈钢管货物牢固包装,并依据运输过程和储存地点的气候条件以及货物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货物在不受任何损伤或侵蚀的条件下运抵交货地点。
5.2 供应方用于合同货物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出口国相关环保标准,对于松木等包装材料,应依法办理植物检疫手续,提供当地或入关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并作为接收资料移交给购买方或购买方指定承运人,否则,购买方或其指定承运人有权拒收,并追究供应方违约责任。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另行约定。供应方应承担因包装材料问题给购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3 供应方应按照国际运输规范及附件B的要求,在包装上清晰标示唛头。包装根据货物运输装卸的不同特性和要求,包装应清晰地标明“小心轻放”、“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或采用合适的国际贸易惯例图示。
无缝不锈钢管包装和堆放
5.4 货物若采用木质包装材料,供应方应向购买方提交有关机构签发的熏蒸证明。如果入关检疫时发现有昆虫侵蚀现象,供应方则应承担更换包装和新包装的熏蒸所需费用。
5.5 按照合同或与合同有关而交付的,产权仍属于供应方或由供应方出租的货物,应相应地做出标记。
5.6 如果有任何货物由于供应方包装不当或保护措施不够而被损坏或遗失,供应方应负责维修、更换或者补偿,如果由于错误包装和标识不清而造成货物误运,供应方应承担相关费用。
5.7 所有包装物购买方将不予退回,由购买方自行处理,除非供应方在合同中约定包装物如不退回将收取费用,购买方对由其退回的包装物没有到达供应方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锈钢无缝钢管生产厂家:浙江益鸿不锈钢管道装备有限公司,专注高品质不锈钢管制造。发表于:2014-10-22 16: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