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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消防及给排水不锈钢无缝钢管

4.1 高压细水雾

4.1.1 总则

1)本技术规格及相应图纸内容规定了南京江北新区综合管廊工程的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工作范围,投标人需负责提供系统的深化设计、系统所需的设备及所有附件的供应、运输、设备安装、接线、开通及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培训、维修保养、本技术规格及相应图纸要求的其它服务及有经验的投标人能预见的其它需配套和完善的服务,直至交付买方使用。

2)投标人提供的设施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上述范围不仅应包括技术规格所说明及图纸所示的主要设备及项目,只要是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设备、接口、配件及项目,包括必须的人工费在内,均应包括在本工程范围之内。

3)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器具、设备均需遵循中国政府法律、规范和相关规定。

4)综合管廊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当地的各项规定。

5)根据该项目的特殊性,在管廊内的设备需满足防水防潮、及当地气候及现场运行环境条件的要求。

6)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标准、技术要求及图纸、设备清单如有不统一处,若系统图与平面图不一致,以系统图为准,平面图仅作参考。

7)投标人应根据图纸及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投标人必须遵照本文件要求提供必须的各种配套设备及其配件,而不论这些设备在文件中是否详细列出,并且系统集成商需根据现场要求对控制软件进行修改及调整。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功能所拥有的设备及服务费用做出完整的报价。

8)细水雾系统供应商应进行与南京江北新区综合管廊工程相符合的实体火灾模拟试验,提供相应的试验报告,并根据试验结果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产品。

9)消防设备需满足CCCF认证要求。


高压不锈钢管(图2)

高压消防不锈钢无缝钢管



4.1.2 工作范围

中标单位应负责整个工程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根据技术规格书和业主提供的自仪、电气、土建、暖通、排水、消防图纸完成系统的设计、设备的选型、设备设计及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指导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上述顺序向最终用户移交所需的资料。

2) 本章仅指南京江北新区综合管廊工程的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章中未描述的,但为保证设备能正常有效运行所必需的部件、附件、软件、工具等的详细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功能的详细描述,并保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最终用户的潜在要求。

3)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产品的样本及有关测试报告,如投标文件与样本或测试报告有矛盾,以样本或测试报告为准(测试报告优先)。对于选用国外设备和主要部件、附件的,投标文件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和货物的原产地说明及原产地证明。

4) 施工实施过程中,若中标单位认为图纸中部分内容有修正必要,相应的图纸修改由中标单位完成、并必须得到监理、业主和设计院的确认。

5) 保证每一个系统在移交时在所有细节上是完整的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必须提供为达到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正确的功能所需的各种部件。不论这些部件是否在技术规格书中具体提出。

7) 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必须有可修改的电子版形式(Word、Excel和autocad2010中文版)。

8)按工作顺序移交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资料,包括产品样本、操作及维修手册、竣工图。所有资料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说明(中文版)的技术要求。

9)与其它投标单位、工程服务部门和政府机关间的协调。


4.1.3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南京江北新区综合管廊工程的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保护区域为电力舱和综合舱等,管廊保护净高不超过3m。根据该项目的火灾类型,考虑其火灾特点选用局部应用的开式系统。每座细水雾泵房的保护半径不超过4km。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高压细水雾泵组(包括主泵、稳压泵、水箱、补水装置、泵控制柜等)、细水雾喷头、过滤器、区域控制阀组、不锈钢管道等。

2)设计依据

系统的设计、安装及验收应执行以下标准,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如出现两个标准不相符合时,按最高标准执行,且所有标准应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版本:

Ø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

Ø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Ø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

Ø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

Ø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17

Ø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2014

Ø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Ø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Ø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Ø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Ø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Ø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

Ø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Ø 《细水雾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T26785-2011

Ø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

Ø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10

Ø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76-2012

Ø 《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20878-2007

Ø 《细水雾灭火装置》GA1149-2014

Ø 经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的检验报告

Ø 图纸及相关资料

3)设备运行的环境条件

安装地点:

户内

环境气候:

+5℃—+40℃

户内最大环境湿度:

户内月平均≤90%日平均≤95%

供电电压:

380V±5%;220V±5%

4)设计参数

Ø 设计喷雾强度:1.0L/min.m2

Ø 系统持续喷雾时间不小于30min。

Ø 开式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大于30s。

Ø 最不利点喷头工作压力不低于10MPa。

4.1.4 设备技术要求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经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及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认证,并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及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并且所投标产品型号体现在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中,投标需提供证明资料。

2)除非设计文件中另有规定,所有国家和相关部委颁布的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措施都适用于本工程,设计图纸和其它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需求的组成部份。

3)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需求的组成部分。

4)投标单位对所供应的设备,安装、调试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必须符合最新的法定职责、条例、规范。

5)若投标单位中标,必须按照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设计,并提供相应的图纸,报送设计院和消防局审定。

6)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详细的高压细水雾设备资料,以确保所有设备之配置符合国家要求。

7)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系统安装手册、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8)投标单位应提交系统所需的材料和设备资料,包括系统各组成部分或系统各装置的明细目录、备品备件清单和技术参数。

9)系统设备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认证。

10)投标单位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4.1.5 系统技术要求

1)高压细水雾系统的最大设计工作压力为14MPa;泵组补水压力不低于0.2MPa,且不得大于0.6MPa,并确保正常、连续供水。

2)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持续供水喷雾能力不小于30min;

3)高压细水雾开式系统响应时间不大于30s;

4)开式系统流量按照防护区内同时动作喷头数的流量之和进行计算。系统设计工作压力根据最不利点喷头最低工作压力为10MPa进行计算,计算公式采用Darcy-Weisbach(达西-魏斯巴赫)公式。泵组自带控制柜。

5)系统采用单流体高压细水雾系统。喷头在最小工作压力下,细水雾雾滴累积体积分布参数Dv0.99≤200μm,Dv0.50≤100μm。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资料。

6)本项目应采用水箱增压供水方式。每套系统各设增压泵两台,一用一备,高压细水雾泵组供水电磁阀开启时,同时启动增压泵。每套系统各设一座不锈钢储水水箱,水箱制作和安装要求参照国标12S101矩形给水箱图集。

4.1.6 系统构成

高压细水雾系统由高压细水雾泵组(包括主泵、稳压泵、调节水箱、补水装置、泵控制柜)、细水雾喷头、过滤器、区域控制阀组、不锈钢管道等组成

1)高压泵组:

a.高压泵组应由高压泵、稳压泵、泵控制柜、水箱(含液位显示及控制器)、水箱进水过滤器及电磁阀、安全泄压阀、压力传感器、机架及连接管道、阀件等组成。由液位控制器实现对水箱自动补水;安全泄压阀用于调节泵组的出口压力;泵组部件主要材料为不锈钢,所有部件采用抗腐蚀材料。高压泵组的主泵应采用国外进口部件。

b.高压泵组为柱塞立式不锈钢高压柱塞泵,水自润滑免维护,应能满足系统所需的流量和压力要求,高压细水雾泵组中单泵的流量为100~115L/min,工作压力14MPa,单泵功率30kw。运行应平稳可靠,要求泵组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和体积小。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方式。

c.泵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启动功能以及巡检功能。当巡检中接到启动指令时,应能立即退出巡捡,进入正常运行状态;泵或其他供水设备的工作状态及其供电状况应能在消防值班室进行监视。

d.每套泵组应设置一台备用泵,备用泵型号与主泵相同。备用泵的工作性能应与最大一台工作泵相同,主、备用泵应具有自动切换功能,并应能手动操作停泵,主、备用泵的自动切换时间不应大于30s。

e.电机绝缘等级不低于F;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等级。

稳压泵:

a. 在系统非火灾状态管网压力由稳压泵维持,它可以对小的压力波动以及泄漏进行补偿。

b. 稳压泵材料应采用不锈钢或铜合金。

c. 投标人应提供稳压泵的启动方式,并提供稳压泵的详细技术及功能参数。

d. 稳压泵流量为11.8L/min,工作压力为1.4MPa。

泵组控制柜:

泵组控制柜应采用PLC进行控制,功能满足系统控制要求,应采用国际知名品牌等同等级的产品。应具备手动、自动启动功能,控制面板上应设置手/自动转换开关。控制柜应具有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等级。

水箱:

水箱应采用密闭结构,并应采用不锈钢或其他能保证水质的材料制作; 水箱应具有防尘、避光的技术措施;储水箱应具有保证自动补水的装置,并应设置液位显示、高低液位报警装置和溢流、透气及放空装置;储水箱的补水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流量。

补水电磁阀:

泵组调节水箱补水电磁阀由水泵控制柜PLC监控模块根据水箱水位与水位设定值进行比较。当水箱液位低于预设定水位时,开启水箱补水电磁阀对水箱进行补水。当水箱液位达到预设定水位时则关闭水箱补水电磁阀。补水电磁阀主要部件材质为不锈钢。输入电压应为AC 220V。

安全泄压阀:

用于调节泵组的出口压力,当出口压力超过泵组的出口压力设计时,则通过旁通管道经过安全卸压阀旁通至水箱,使管网压力恒定在设计值内,系统提供过压保护。安全泄压阀压力设定为工作压力的1.15倍。

过滤器:

水箱的进水管应安装过滤器,过滤器的材质应为不锈钢、铜合金或其他耐腐蚀性能相当的材料;过滤器最大过滤尺寸不得大于10µm,同时需要小于最小喷头流水通径的80%。过滤器须设置旁通管及旁通应急阀门(常闭状态),以便过滤器出现故障时不影响灭火系统的运行。同时过滤器二端须配置检修阀门,便于过滤器的检修和维护。过滤器工作压力应为0.2~0.6  Mpa。

2) 区域控制阀组

a.开式区域控制阀组、预作用区域阀组应由电动阀、控水球阀、压力开关、压力表及连接管道等组成。阀组主要材料应为不锈钢;输入电压应为AC220V/1A。

b.细水雾区域控制阀组有手动启动功能,能进行电动及机械应急启动;

c.细水雾区域控制阀组出口应装有试验放水装置,用于对系统进行调试及检测。

d.细水雾区域控制阀组可输出压力开关反馈信号、电动阀开启信号。

e.开式分区阀局部阻力损失不大于0.1MPa。

3) 喷头

a.高压细水雾喷头由微型喷嘴和喷头本体组成。喷嘴材质奥氏不锈钢材料,内设不锈钢过滤网,过滤网最大孔径为喷头最小水道孔径的35%。喷头表明应光洁,无加工缺陷及机械损伤。

b.喷头最低工作压力不低于10MPa;喷头的安装间距不大于3.0m,不小于1.5m,距墙不大于1.5m。

c.细水雾雾滴直径DV0.99≤400µm。

4) 管网及配件

a.系统管道应采用冷拔法制造的奥氏体不锈钢管(牌号为022Cr17Ni12Mo2 (S31603))。管道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2012和《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 12771-2008 的有关规定。应保证端口平齐端正,系统管道连接件的材质应与管道材质相同,系统管道采用专用接头、法兰、螺纹、环压式管件连接或氢弧焊焊接。

b.管道穿过墙壁楼板处应安装套管,穿墙套管长度应和墙厚相等,穿过楼板套管长度应高出地面50mm,管道与套管间空隙应采用柔性不燃材料填塞密实。

c.系统管道应采用防晃金属支、用架固定在建筑构件上。支、用架应能承受管道充满水时的重量及冲击。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用橡胶垫或石棉垫绝缘,支吊架之间最大间距应符合下表,管道末端处应采用支架固定,支架与喷头的管道长度不应大于250mm。

管道径(mm)

12

22

27

34

42

48

60

76

89

公称直径

DN10

DN15

DN20

DN25

DN32

DN40

DN50

DN65

DN80

安装间距(m)

1.5

1.8

2.2

2.5

2.8

2.8

3.2

3.8

3.8

 

d.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试压采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后,稳压5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120min,以压力不降、无泄漏、目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水压强度试验合格后,应进行吹扫。吹扫管道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采用白布检查,直至无铁锈、灰尘、水渍及其它胀物出现。

5).高压细水雾系统工作原理及操作与控制

a.开式系统工作原理

在准工作状态下,从泵组出口至区域阀前的管网由稳压泵维持压力1.0-1.2MPa,阀后空管。发生火灾后,由火灾报警系统联动开启对应的区域控制阀和主泵,喷放细水雾灭火;或者手动开启对应的区域控制阀,管网降压自动启动主泵,喷放细水雾灭火。经人员确认火灾扑灭后,手动关闭主泵和区域控制阀,火灾报警系统复位,管网恢复、系统复位。

b.开式系统控制方式

当发生火灾时,开式系统应具备三种控制方式: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

自动控制: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报警主机接收到灭火分区内一路探测器报警后,联动开启消防警铃;接收到两路探测器报警后,联动开启声光报警器,输出确认火灾信号,联动依次打开对应的区域控制阀和主泵,喷放细水雾灭火。区域阀组内的压力开关反馈系统喷放信号,灭火报警主机联动开启对应的喷雾指示灯。

手动控制:当现场人员确认火灾且自动控制还未动作,可按下对应区域控制阀的手动启动按钮,打开区域控制阀,管网降压自动启动主泵,喷放细水雾灭火;或者按下对应手动报警按钮,联动打开对应的区域控制阀和主泵,喷放细水雾灭火。区域阀组内的压力开关反馈系统喷放信号,灭火报警主机联动开启对应的喷雾指示灯。

应急操作:当自动控制与手动控制失效时,手动操作区域控制阀的应急手柄,打开对应的区域控制阀,管网降压自动启动主泵,喷放细水雾灭火。区域阀组内的压力开关反馈系统喷放信号,灭火报警主机联动开启对应的喷雾指示灯。

4.1.7与其它系统接口要求

1)与建筑专业接口要求

a.应在高压细水雾泵组为高压细水雾泵组设置基础。

b.应为分区控制阀安装处预留孔洞。

2)与给排水专业接口要求

a.由给排水专业提供2路消防供水水源, 供水流量不小于448L/min, 并引至高压细水雾泵房内,材质采用满足要求的镀锌焊接钢管,沟槽连接,并按国家规范要求安装施工到位。

b.在泵房内设置地漏及排水沟等排水设施。

3)与供电专业接口要求

a.配电系统需为每套泵组分别提供两路AC380V/120KW和AC380V/4KW电源至消防泵房,接口位置设在高压细水雾泵组及增压泵组控制柜内。进线孔在泵组控制柜底板上,设备金属外壳应作接地保护。

b.配电系统需为每套区域控制阀提供一路DC24V/5A消防专用电源线至现场各高压细水雾区域控制阀箱内,接口位置在细水雾区域控制阀箱内接线端子排上。

3) 对暖通专业的要求

a.在实施灭火前,应自动关闭相应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阀。并自动关闭保护区内的防火门,切断所有可燃、助燃气体等来源;

b.在实施灭火完毕后,应对房间进行通风。

4.2灭火器

4.2.1总则

1)本技术规格及相应图纸内容规定了南京江北新区综合管廊工程的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的工作范围,投标人需负责提供系统的深化设计、系统所需的设备及所有附件的供应、运输、设备安装及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培训、维修保养、本技术规格及相应图纸要求的其它服务及有经验的投标人能预见的其它需配套和完善的服务,直至交付买方使用。

2)投标人提供的设施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上述范围不仅应包括技术规格所说明及图纸所示的主要设备及项目,只要是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设备、接口、配件及项目,包括必须的人工费在内,均应包括在本工程范围之内。

3)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器具、设备均需遵循中国政府法律、规范和相关规定。

4)综合管廊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当地的各项规定。

5)根据该项目的特殊性,在管廊内的设备需满足防水防潮、及当地气候及现场运行环境条件的要求。

6)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标准、技术要求及图纸、设备清单如有不统一处,若系统图与平面图不一致,以系统图为准,平面图仅作参考。

7)消防设备需满足CCCF认证要求。

4.2.2供货范围

南京江北新区综合管廊工程的灭火器、灭火器箱及附属配件。

4.2.2灭火器(及灭火器箱)技术标准

除另有注明外,材料需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标准

a.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14(2018版)

b.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c.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d.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 50444-2008

2)产品标准

a.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 GB 4066.2-2016

b.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 GB 4351.1-2005

c.超细干粉灭火剂 GA 578-2005

d.灭火器箱 GA 139-2009

4.2.3提交资料

1)产品数据

a.提供制造商有关灭火器、灭火器箱产品完整、清晰和正确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包括目录索引、产品说明书等文件。

b.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由国家认定或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

c.提供产品在江苏地区使用的典型案例,包括应用年限,使用效果

2) 认证

a.制造商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授权书(针对代理商产品)等。

b.各种认证证书,证明产品符合或超出规定的要求,如ISO 9000及ISO 14000认证等。

3)制造商的安装说明

详细描述本工程灭火器、灭火器箱产品需特别注意的问题及使用环境的要求。

4)维护要求

提供有关维护保养程序的相关资料。

5)质保

提交制造商质保证书。

4.2.3质量保证

1)制造商资质

专业从事灭火器、灭火器箱产品10年及以上的生产历史,且厂商需具有灭火器、灭火器箱产品出厂例行试验和特殊试验的能力。

2)制造商技术支持

如有必要,灭火器、灭火器箱产品厂商或代理商应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并参与配合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如有需要,还需跟随工程进展,配合工程验收,并提供书面报告记录。

4.2.4包装

1)灭火器、灭火器箱本体可采用纸质包装箱作为外包装,包装应保证运输中不被损坏。

包装外应标识:灭火器:灭火器名称、灭火器型号、灭火剂类型、灭火器制造厂及厂址、生产年份、生产依据的标准编号等;灭火器箱:产品名称等。

4.2.5运输

1)产品包装应安全可靠,保证产品在运输存放时不受机械损伤。

2)随机文件装箱文件用防水塑料袋封好,包括: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

4.2.6贮存

应垂直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腐蚀性介质的库房内。室外存放时,整齐码放,避免日晒雨淋。

4.2.7供货计划

按与制造商签订的合同进行。

4.2.8服务承诺

1) 承包商应在工程竣工后2年内承担维修工作,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质量原因需要移除及替换的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2)灭火器产品应在国内有完善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并提供在江苏(或相邻地区)的售后机构信息。

4.2.9产品

产品(材料)要求

1)灭火器应充填符合《干粉灭火剂第2部分:ABC干粉灭火剂》GB4006.2-2016要求的干粉灭火剂。

2)箱体的规格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箱体表面平整、光洁。金属箱体无锈蚀、划伤,箱门开启灵活。产品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获得消防部门的认可。箱体应符合《灭火器箱》GA 139-2009的要求,并经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查中心检测,各项指标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3)灭火器本体外表为红色面漆。灭火器箱(柜)外观颜色应为大红色,其正面应采用直关、醒目、匀整的字体标注中文“灭火器”和英文“Fire extinguisher”,中文字体高度不小于60mm,宽度不小于30mm。

4)灭火器本体、灭火器箱上应有发光标志,在黑暗中可以辨识灭火器的所在位置。

5)灭火器的筒体表面应贴有铭牌或印刷在筒体上,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灭火器的名称、灭火器的型号及灭火剂的种类。

b.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

c. 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

d. 灭火器的驱动气体名称或压力。

e.灭火器的水压试验压力(应用钢印打在灭火器不受内压的底圈或颈圈等处)。

f.灭火器生产序列号(可印刷在铭牌上,也可用钢印打在不受压的底圈上)。

j.灭火器的生产年份(用钢印永久性地标记在灭火器上)。

k.灭火器制造厂名或代号。

9)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0)日常维护说明。

4.3低压排水系统

4.3.1总则

1)本技术规格及相应图纸内容规定了南京江北新区综合管廊工程的压力排水系统的工作范围,投标人需负责提供系统的深化设计、系统所需的设备及所有附件的供应、运输、设备安装、接线、开通及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验收、培训、维修保养、本技术规格及相应图纸要求的其它服务及有经验的投标人能预见的其它需配套和完善的服务,直至交付买方使用。

2)投标人提供的设施必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上述范围不仅应包括技术规格所说明及图纸所示的主要设备及项目,只要是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所有设备、接口、配件及项目,包括必须的人工费在内,均应包括在本工程范围之内。

3)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器具、设备均需遵循中国政府法律、规范和相关规定。

4)综合管廊工程压力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当地的各项规定。

5)根据该项目的特殊性,在管廊内的设备需满足防水防潮、及当地气候及现场运行环境条件的要求。

6)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标准、技术要求及图纸、设备清单如有不统一处,若系统图与平面图不一致,以系统图为准,平面图仅作参考。

7)投标人应根据图纸及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投标人必须遵照本文件要求提供必须的各种配套设备及其配件,而不论这些设备在文件中是否详细列出,并且系统集成商需根据现场要求对控制软件进行修改及调整。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功能所拥有的设备及服务费用做出完整的报价。

4.3.2工作范围

中标单位应负责整个工程压力排水系统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根据技术规格书和业主提供的自仪、电气、土建、暖通、排水、消防图纸完成系统的设计、设备的选型、设备设计及制造、工厂检验、运输、仓储、指导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上述顺序向最终用户移交所需的资料。

2)本章仅指南京江北新区综合管廊工程的压力排水系统的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细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章中未描述的,但为保证设备能正常有效运行所必需的部件、附件、软件、工具等的详细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功能的详细描述,并保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最终用户的潜在要求。

3)投标文件必须有设备和主要部件、附件的产品制造商和货物的原产地说明及原产地证明。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产品的样本及有关测试报告,如投标文件与样本或测试报告有矛盾,以样本或测试报告为准(测试报告优先)。

4)施工实施过程中,若中标单位认为图纸中部分内容有修正必要,相应的图纸修改由中标单位完成、并必须得到监理、业主和设计院的确认。

5)保证每一个系统在移交时在所有细节上是完整的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必须提供为达到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正确的功能所需的各种部件。不论这些部件是否在技术规格书中具体提出。

7)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图纸必须有可修改的电子版形式(Word、Excel和AutoCAD 2010中文版)。

8)按工作顺序移交符合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资料,包括产品样本、操作及维修手册、竣工图。所有资料应符合技术规格书说明(中文版)的技术要求。

9)与其它投标单位、工程服务部门和政府机关间的协调。

4.3.4压力排水系统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南京江北新区综合管廊工程的压力排水系统,主要用于管廊内的积水排放,压力排水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泵组、管道、阀门等。

2)设计依据

系统的设计、安装及验收应执行以下标准,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如出现两个标准不相符合时,按最高标准执行,且所有标准应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最新版本:

Ø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版)

Ø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42-2002

Ø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2010

Ø 《离心泵技术条件(III类)》GB/T 5657-2013

Ø 《污水污物潜水电泵》 GB/T 24674-2009

Ø 《小型潜水电泵》 GB/T 25409-2010

Ø 《无堵塞泵》CJ/T 203-2000

Ø 《潜水排污泵》 CJ/T 3038-1995

Ø 《小型潜水电泵》 JB/T 8092-2006

Ø 《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潜水排污泵》 HJ/T 336-2006

Ø 《水泵流量的测定方法》 GB/T 3214-2007

Ø 《回转动力泵水力性能验收试验 1级和2级》 GB/T 3216-2005

Ø 《潜水电泵 试验方法》 GB/T 12785-2014

Ø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 GB/T 29529-2013

Ø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 GB/T 29531-2013

Ø 图纸及相关资料

4) 设备运行的环境条件

安装地点:

户内

环境气候:

+5℃ — +40℃

户内最大环境湿度:

户内月平均≤90%  日平均≤95%

供电电压:

380V±5%; 220V±5%

4.3.5设备技术要求

1)系统构成

压力排水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排水泵组、管道、阀门等。

a. 排水泵组:

① 潜水电机应能在最大5米的全浸没条件下连续运行、间歇运行和长期停止状态后恢复运行。

② 局部排水潜水泵应是专门用于泵坑内池底泥砂的排放,其最低工作水位应不大于150mm, 泵体安装高度≤0.45m。

③ 局部排水潜水泵的配用潜水电机应为F级绝缘及以上,能够在0-40°C的工作介质中每小时启动15次以上。在±5%额定电压时正常工作。

④ 局部排水潜水泵防护等级为IP68,绝缘等级为F级及以上,三相、380V,50Hz交流电。

⑤ 局部排水潜水泵绕组设有超温报警开关,机械密封设有漏水报警等功能。

⑥ 局部排水潜水泵应转动平稳自如,无卡死、停滞等现象,并具有抗堵塞撕裂机构,全扬程使用,功率曲线平稳。

⑦ 潜水电机应能在全浸没和完全露出液面的条件下连续运行、间歇运行和长期停止状态后恢复运行。

⑧ 局部排水潜水泵固定安装时,供货商应提供固定措施部件。

2)测试

每台泵在出厂前,应进行性能测试,确保机组的整体性能符合有关标准,测试内容包括:流量—扬程曲线,流量—功率曲线,流量—效率曲线,并将测试报告提供给用户,潜水泵保证首次无故障运行时间不小于8000小时。

3)制造商的服务:

①水泵的技术规格说明书,包括特性曲线、材质说明、主轴公差、密封件和易损件外形尺寸描述等详细资料;

②水泵的剖面图、装配图;

③泵组电气接线图、控制电路原理图及说明;

④设备设计制造、性能测试报告及验收采用的标准及主要条文;

⑤水泵的型式检测报告;

⑥全套的操作与维修手册;

⑦水泵出厂合格证。

⑧潜水泵的安装尺寸图

4)制造商的技术代表到工作现场指导安装、检查,配合承包商提交安装完毕的证明。并协助进行调试运行,进行启动前的培训和工作现场培训。

5)制造商应保证在接到通知的24小时内能派员到现场进行服务。

6)水泵质保期不低于三年,供货商要提供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并明确使用寿命。质保期内制造商应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若同一部件维修二次后仍出现故障,制造商应免费更换水泵。

7)投标时制造商应对水泵的每个部件单独报价。8年内制造商应承诺以投标价格出售相应数量的备品备件。当备品备件停产时,制造商有义务通知甲方。

b.闸阀

① 闸阀材质符合生活给水要求。

② 阀体应能承受1.5倍额定压力,且阀体不能发生变形。

③ 阀瓣的橡胶材料必须有良好的耐磨性、回弹性、耐汽蚀性,抗老化性及耐酸碱性。

④ 阀门本体采用耐磨的环氧树脂烤漆,使环氧树脂与本体结合牢固,不易剥落。

⑤ 闸阀内外均应进行环氧树脂喷涂,涂层厚度在0.7~1.4mm之间。涂料应为无毒产品,需提供权威机关的无毒检测报告。

⑥ 阀体需进行1.5倍额高压力的强度测试。密封进行1.1倍额高压力的双向密封测试。

⑦ 闸阀需符合《通用阀门 法兰和对焊连接钢制闸阀》(GB12234)、《法兰连接金属阀门结构长度》(GB12221)的要求。

c.金属波纹管

管道穿过伸缩缝、沉降缝时应设置金属波纹管;金属波纹管采用不锈钢材质,公称直径与连接管道直径一致,公称压力等级不小于系统最大工作压力;金属波纹管应符合《金属波纹管膨胀节通用技术条件》(GB/T 12777)的要求。

d.橡胶接头

可曲挠橡胶接头公称直径与连接管道直径一致,公称压力等级不小于系统最大工作压力。轴向伸长量DN100~DN200为12mm,DN250~DN600为14mm;轴向压缩量DN100~DN200为20mm,DN250~DN600为22mm;横向位移DN100~DN200为14mm,DN250~DN600为20mm;角位移DN100~DN200为17~10度,DN250~DN600为9~5度。可曲挠橡胶接头应符合《可曲挠橡胶接头》(HG/T2289)的要求。

e.管材

管道所选用的管材和管件,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和产品出厂质量保证书。

压力排水管道采用内外热浸锌钢管,法兰连接,耐压等级为PN16。

4.3.6系统设备对监控系统接口要求

中央控制室能显示每台水泵工作状态和故障信号、最高警戒水位报警信号。


高压不锈钢管(图1)

消防细水雾不锈钢无缝钢管